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有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仍在教学岗位。
4、获得 特级教师 称号及符合 名师 称号的优先教师,或者已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正高级职称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近五年内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或近五年内教育实践成果得到国内教育核心刊物介绍、推荐,或近五年内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有省级以上课题,且成果在省级以上推广;(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基础教育研究方面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并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属紧缺学科,且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成果;
(3)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或同级别)的领衔者,并有教育教学成果。
5、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录用: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⑶受过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受记过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Copyright C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唐明升教育集团智众人力资源服务 粤ICP备19150182号-1
地址:深圳市龙华清湖社区花半里大厦7楼706 EMAIL:26762278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