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金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金花街社会事务管理科工作人员:2名。
2、金花街城市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金花街社会事务管理科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上级安排,愿意履行工作人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广州市户口、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口头语言表达清晰,擅长粤语交流,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4、年龄在25-40岁之间,身体健康,性格随和,富有耐心,服务意识强;
5、具有直接服务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金花街城市管理科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大专以上学历,电工或土木工程专业优先;
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熟悉应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待遇按《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标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3月10日—3月14日,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wqjhj@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108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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